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工程工程造价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批投资[2025]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邢台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一期工程工程造价服务 2.1.2 项目编号:THJT-ZY-2025-001 2.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4 建设地点:邢台市宁晋县、清河县和临西县 2.1.5 建设内容:对88处农村黑臭水体系统治理。控源截污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1座,日处理规模1340吨,污水提升泵站30座,铺设污水管241km,设置检查井8708座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护坡171092m2,******消防、安全等设施。本次招标范围:生态修复工程、内源治理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全部内容及控源截污工程部分内容。 2.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止。 2.1.7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负责项目成本核算、成本把控,编制和审核各类工程造价报告,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监控与服务,完成项目预算、审计以及结算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 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4 00:00:00至2025-02-28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 ”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 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凤敏 ,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委员会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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