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德聚宫元住宅小区项目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德聚宫元住宅小区项目 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以 ******有限公司德聚宫元住宅小区项目变更的批复,南审批投资核字【202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887.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610.43922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82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26.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610.73平方米(计容面积13648.9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862.42平方米(计容面积13472.86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72.19平方米(计容面积0平方米),地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76.12平方米(计容面积176.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16.08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127.37平方米,地下配套公建建筑面积******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等配套实施,建设地点:南宫市东进街南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侧,地税小区北侧,国际大厦东侧。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610.439222万元。 2.3计划工期: 55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拟派项目经理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11 00:00 至 2025-03-17 23:59 ,登录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0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郭化霜,联系电话: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9-******转831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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