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HBRM-2024-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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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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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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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邢台市南和区东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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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项目整体整理土地 172.67 亩.其中棚户区建设用地 22.67 亩,总建筑面积 48900 平方米,地上 34100 平方米,地下 14800 平方米,绿化率 27.73%。项目建设 17 层住宅楼2栋、6层住宅1栋、配备地下车库、地下室及附属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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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勘察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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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含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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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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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如下资质:(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需为勘察单位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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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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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00时00分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8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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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东韩棚户区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韩棚户区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勘察)项目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3】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东韩村(2)建设内容:项目整体整理土地 172.67 亩.其中棚户区建设用地 22.67 亩,总建筑面积 48900 平方米,地上 34100 平方米,地下 14800 平方米,绿化率 27.73%。项目建设 17 层住宅楼2栋、6层住宅1栋、配备地下车库、地下室及附属工程等。(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含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如下资质:(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需为勘察单位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5年01月02日00:00至2025年01月08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000/sszt-zyjyPortal/)或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2025年01月23日09时 00分前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2)建设单位:曹永祥 招标代理机构:吕素梅(招标小组负责人)、秦兰花、杨大勇(招标小组成员)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有限公司(联系人:吕素梅,受理电话:0319-******,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建设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 开元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 编:054400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曹永祥 联 系 人:吕素梅 电 话:0319-4609551 电 话:031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银行:/ ******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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