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精神,根据成本核算,拟自参加2025年成人高考的学生开始调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后收费标准如下:
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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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1 | 函授(文科) | 1550 | 元/生·学年 |
2 | 函授(理科) | 1950 | 元/生·学年 |
3 | 函授(艺术) | 3200 | 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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