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东校区建设工程补遗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标办法”内,“评标办法(二)(三)(四)为综合评估法,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信用评价分值权重1000万元以下项目为1%-3%,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项目为4%-6%,5000万元以上项目为7%-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1%-3%。”,变更为“评标办法(二)(三)(四)为综合评估法,不同规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权重限值:房屋建筑工程:特大型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群体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或建安造价估算金额在5亿元以上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10%;大型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在12万-20万平方米;或建安价估算金额在1-5亿元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8%;中型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3万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在6-12万平方米;或建安造价估算金额在3000万-1亿元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6%;小型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或群体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下;或建安造价估算金额在3000万以下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5%。市政基础设施:特大型工程:建安造价估算金额在2亿元以上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10%;大型工程:建安造价估算金额在1亿元-2亿元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8%;中型工程:建安造价估算金额在3000万-1亿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6%;小型工程建安造价估算金额在3000万以下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5%。”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3、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63% 。”,变更为“3、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64%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4、投标人信用得分 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7% 。”,变更为“4、投标人信用得分 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 6% 。” 4、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5、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6、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补遗后果自负。本补遗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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