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电商企业扶持新河电商事业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YL-2024-02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地址:新河县光明路新和县政府更正为:采购人地址:新河县光明路。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3.3如果响应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更正为:3.3如果响应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作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
(2)供应商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合同履约期限、服务质量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参加磋商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磋商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⑦ 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⑧ 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⑨ 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 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
⑩ 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 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10-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改革局
地址 :新河县光明路
联系方式: 张彦伦 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908
联系方式:张一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一
电话: ?******